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五条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有自主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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