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城能否不“灯火通明”
上个星期天,北京城是烈日当头阳光耀眼。笔者在十里河建材一条街上的三个规模颇大的灯具城里发现,尽管北京市政府一再号召节电、节能,但是各个商家的店铺里面,依然是“灯火辉煌”的景象。由于是上午,灯具城里选购灯具的顾客并不多,但各商家不管是整齐划一的“灯饰主题墙”还是“灯饰天花顶”都格外醒目。笔者先后出入的二十几家店铺,每家都开着近一半以上的灯具。说起“灯火辉煌”的“好处”,售灯小姐笑眯眯地说:“开着灯才能让人看出我们的产品效果。”猛然听起来,这绝对有道理。可是,仔细再一想,似乎这话又有点“不对劲儿”。
尽管笔者不是电力专家,但还是懂得千瓦小时一度电的计算方式。按此公式粗略计算了一下,以每家店亮50盏灯,一盏灯20瓦为例,如果从早上9点营业开到晚上7点关门,要消耗大约10度电。这几个大型灯具城里的商户,林林总总的加在一起,怎么也得有500家左右。这么一计算,仅一天为演示“灯具效果”就要消耗5000度电。照这个方式,再算算一个月的、一年的,一定让人算出个“天价”。
说实话,灯具城销售灯具,开灯供顾客挑选,本是商家的正常销售手法,属于“无可厚非”的事情。问题是一定有个“度”。假如点亮几盏“造型美观、样式时尚、节能省电”的新产品当作“招牌”,以吸引顾客。当顾客进得门来,售灯小姐再“笑容可掬”地按照顾客的意愿,将中意的产品点亮供顾客挑选,这种营销方式是不是更“节能”、更“人性化”呢?虽然笔垧不是销售灯具的“业内人士”,但是从“节能”的角度考虑,还是愿意为所有销售灯具的“业内人士”“出谋划策”一回。因为“灯火辉煌”的展示方式即造成极大的电力浪费,还容易让人有些“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的感觉。
电,作为人们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特殊能源,目前日益紧张。有关部门已经在多方面想方设法“挤压”“节省”每一度电。而灯具城里在目前的情况下还采用“常规”做法,似乎有点“不合时宜”。所以,灯具城管理者和商户是否应该从大局着眼,更新如何“亮起来”的营销理念,从实际出发,要合理配置,科学安排,恰当使用照明产品演示用电,尽量做到即厉行节约,又方便消费者购买商品。
试想一下,如果每座城市的灯具城都取消了“灯火通明”现象,一天、一月、一年下来,能节省多少宝贵的电力资源呢?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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