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水学与生态建筑学
生态建筑学在现代科学的意义上,关注人与建筑自然的关系,同中国风水学的“天人合一”宇宙观,有着根本的一致。所谓生态建筑学(Acologies)或称建筑生态学(Arcology),是建立在研究自然界生物与其环境共生关系的生态学(Ecology)理论基础上的建筑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或者换过来说,是探索地球上生命活动功能均衡发展的生态学延伸于建筑学领域的一个分支,反映出现代建筑思潮的价值取向。
根据现代科技的成就,生态建筑学在依据自然生态系统创造人工生态系统过程中,应实现能量和物质流的平衡,即生态平衡原则。所谓能量流,即能量流动,应包括太阳辐射的平衡,温度的平衡及风能、水能的集聚与转化等;而物质流,即物质循环,应包括一切自然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
风水学理论认为,自然有其普遍规律即“天道”,它的存在与运作,乃“作为天之祖,为孕育之尊,顺之则亨,逆之则否”(《黄帝宅经》),而“山川自然之情,造化之妙,非人力所能为”(《葬经翼》);质言之,即“天不可得而为之”。“盖古有寻龙之伎术,而无造龙之匠工。功高大禹,导洪水必因山川”(《管氏地理指蒙》)。
人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伦道德或行为准则即“人道”,亦应与“天道”一致:既不能违背天道行事,更不能仗持人力同自然对抗,却可以而且必须认识,把握和顺应天道并以之为楷模而功加运作,达到“天人合一”的至善境界,满足人生需要。有谓:“人与天地并立为三,非天地无以见生成,天地非人无以赞化育”:“寻龙择术,天道必赖于人成”(《管氏地理指蒙》);盖“阴阳变化,自然之道也,循而穷亡,虽山川诡异,莫能逃焉”(《葬经翼》):“故而不曰人而曰天,务全其自然之势,期无违于环护之妙耳”(《管氏地理指蒙》)。
人类生存基本行为之一的居住环境经营,被称为“宅”,其系人与自然的中介。“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黄帝宅经》:“宅是外物,方圆由人,有可为之理,犹西施之洁不可为,而西施之服可为也”(《答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博物明贤者未能悟斯道也”:“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则家代昌吉”:“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道天地,故不可独信命也”(《释命》)。
风水学也按照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八卦九宫一类的宇宙图式来规划经营宅居环境,表征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的信仰,形成了中国古代建筑的显著性格和基本精神。“皇宫、庙宇等重大建筑当然不在话下,无论城市里集中的或是散布于田园中的房舍,都常常显现出一种对宇宙图案的感觉,以及作为方位、节气、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
综上所述,当代生态建筑学是从整体有机联系上以生态规律来揭示并协调人、建筑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其实施手段,更以当代科学技术的物质条件为重,来实现人在自然生态系统下构建人工生态系统,以其间的具体的、物质的交流,争取达到最优关系。
中国古代风水学,尽管受到当时落后的科学和物质技术手段的限制,仍然追求顺应自然,并有节制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协调与合作的意境,早于西方现代文明几千年登上了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的高峰。中国风水学可称其为中国古代的生态建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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