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物资采购及细化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俗称大总包模式,是指施工总承包方根据合同体系(包括总包合同、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称职的管理人员,采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体系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完成项目目标。如何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率,确保工程物资采购满足质量要求是总承包模式下的物资采购控制与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一、物资采购的划分:
一般工程可以对项目使用的物资分为业主提供的物资、项目采购的物资和分包商采购的物资。
二、供应商的预先评价总包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有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以保证他们具有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
(1)供应商资格预审,总包单位要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主要对生产厂家手续、经销商、供应商资质等资料进行审查;
(2)供应商考察对重要物资的供应商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资格预审以外的项目,如生产、人员、原料、机械设备等情况以及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支付和提供保险等能力的调查。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结果,是确定供应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
三、业主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1)审查合同文件。当业主将部分工程或提供部分物资指定给其他分包商时,总承包单位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若预先评价没有通过而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总承包单位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对业主提供的物资,总承包单位应在同业主签订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包括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
(2)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贮存和维护对业主提供的物资,总承包单位在其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应记录并向业主报告。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业主。
四、项目采购的物资管理
(1)采购计划采购周期短的物资,可以按月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物资,应尽早提交申请计划,以保证充足的采购时间。
(2)供应商选择总承包项目的物资采购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
招标形式选择供应商,应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侯选供应商进行发放,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
非招标形式则应邀请供应商报价,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供应商。
招标方式原则上至少邀请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
(3)样品/样本报批与询价总承包单位对供应商提出提供样品/样本和报价的要求。凡需送样审批的材料,使用单位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提交样品/样本时间。
(4)采购合同总承包单位与供应商商谈采购合同(订单)时,应根据物资申请计划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注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质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等项内容,规定验收方式以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仲裁方式等。
采购合同的内容不应与主合同的相关条款有所抵触或遗漏。
(5)供货安排总承包单位应按照物资申请计划的要求,按时组织物资的进场。
五、分包商采购的物资管理对分包商采购物资执行样品/样本报批制度,由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和物资设备部共同对分包商提供的样品/样本进行审批。
六、物资的验证
1、项目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的验证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技术、物资设备、质量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2、业主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验证当业主提出在收货地点或供货地点验证供应商供应的物资时,总承包单位的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负责联系并配合业主的验证。
业主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业主对不合格品的拒收。
3、进场物资的验证物资进场后,由总承包单位的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组织对进场物资的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
4、对分包商采购物资的验证分包商负责对其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应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和其验证记录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在物资检验计划中予以规定。
项目的验证不能免除分包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以后总承包单位对不合格品的拒收。
七、物资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在总承包工程管理中,要严格规定对进场物资和工程实施过程产品进行标识的办法以及记录发放办法,其中有几个问题应特别注意。
1)物资的标识总承包单位在向供应商订货时,除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资进货单据、材质证明、合格证外,还应要求供应商对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标识清楚。
物资进货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物资台帐。台帐中对进货日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等应标识清楚。领用时应有领料凭证。
进入库房内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以标明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货源地等。
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隔堆放、码齐,并用标牌标识其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砼预制构件,应在构件的显著部位直接书写上述标识。
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分区堆放码齐,做到标牌明显,并采取先进先出的措施。
对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结构编号堆放,并将标识牌绑扎在钢筋半成品上。
对生产厂家出厂已在物资包装(含捆扎)上悬挂的标牌及其它标识,项目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扔。
2)施工过程的标识施工过程的标识主要是以检验和试验记录及质量检验评定的记录来实现的。
在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及隐蔽工程验收时,要在记录表上用文字、简图进行标识,标明其工程部位、作业人员、施工日期、验评日期等。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以检验和试验报告作为工序的标识。检验和试验报告中应表明工序名称、施工部位、送检及报告日期、试验结果等。
施工中应按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要求,作出现场测量标志、测量成果图和成果记录。
工程竣工后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与业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填写规定的表格,经有关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最终结果的标识。
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物资和施工过程在检验和试验后,应对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未检验、已检验合格、已检验不合格和已检验待确定四种状态。
负责标识的单位应保护好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情况,应立即处理、补做。
4)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采取挂标签、立标牌、作记录等方法。
5)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对于未经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不做标识。
对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均采用记录形式进行。记录中应标明过程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确保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清楚过程所处的状态。
过程经初步检验判为不合格、且处于待评审处理时,为已检验待确定状态。此状态由质量员以书面文件为标识通知作业负责人。
6)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最后核定的单位工程评定表中所标识的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状态。控制检查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以及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
7)物资的追溯1、物资的追溯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依据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 使用材料,按物资台帐、领料凭证及进货单据对物资进行追溯;也可因为发现物资使用问题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2、施工过程的追溯可根据出现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作业人员,查阅分部分项工程有关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施工日志进行追溯。
分包工程的标识各分包工程部应要求各自管辖的分包商对其物资和施工过程进行标识,并对分包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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