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伤险要单设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news.dayoo.com 2007年04月01日 09:47 来源: 南方都市报昨天上午,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在英雄广场等13个地点同时举办《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四周年宣传咨询活动。记者从咨询会上获悉,有关部门将根据建筑行业工伤风险高、工地老板参保不积极等特点,制定一套不同于普通职工工伤保险的新办法,该办法已经列入广州市市委重点项目,预计4、5月即可出台。
这次主题为“推进建筑企业参保、保障农民工权益”咨询活动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参加。小王是湖南人,在停车场当保安已经半年,但并不知道公司是否有为他购买工伤保险,“回去一定要问清楚。”
据了解,集中了大量农民工的建筑、加工制作等行业,参保率仍然偏低。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与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指出,即使是一些大型国企,如造船厂等,其高危作业部分也是外包给农民工承担,而没有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为解决这一难题,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建委联手出台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据介绍,新办法不同于现行普通职工的工伤保险办法,而是根据建筑行业工人工资水平、发生工伤风险高低等,设定一个适合该行业特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出台了类似的办法,该办法对建筑行业的每一个工种都有一套参保计算方法。
陈泰才还透露,劳动部门还计划将实行工伤保险(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的职工旧伤复发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行工伤保险前因工致一至六级伤残的老工伤(旧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旧伤复发或存在医疗护理依赖的,经单位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可享受工伤康复待遇,其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作者: 陈捷 李向新 陈君成 吴子因 林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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