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完备的俄罗斯民防力量
1989年,前苏联政府签署命令,民防军转属政府领导,同时,规定其工作重点由防护大规模毁伤武器打击转向应付各种灾难性事故和灾害。这一命令突出了民防在和平时期的职能和任务。在此基础上,1994年1月,叶利钦颁布总统令,将俄联邦民防事务、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国家委员会改组为俄联邦民防事务、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简称紧急情况部,负责领导全国民防工作。经过多年的建设,俄罗斯民防力量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民防军:亦军亦民
俄罗斯民防军是国家民防力量的核心,具有亦军亦民的特点,可根据平战时需要赋予其不同的职能:平时主要参加事故救援工作,封锁和消除自然和人为紧急情况,撤离遇险居民,为其提供衣食等各种保障等;战时则用于实施核、生、化侦察,在污染和辐射区采取救援行动,开展居民卫生处理,技术器材和物资专门处理,楼房和建筑物洗消工作,为民防力量进入沾染区、污染(受染)区和水灾区提供保障,参与从沾染区、污染(受染)区和水灾区疏散居民、珍贵文物和设备的行动,参与排除失效航空炸弹和地雷的工作,参加恢复居民生活保障设施的工作,同时,还可执行恢复机场、道路、渡口和其他后方基础设施和领土防御等任务。
民防军可以独立担负任务,也可以与地方民防组织共同担负任务,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与军区(舰队)的部队和分队共同完成民防任务。需要时,它们还可以在作战上转隶给共和国、自治区、边疆区、州和市的管理机关。民防军由合同制军人和应征服役人员补充,装备有现代化的救援设备和越野运输工具。目前,民防军下辖独立救援旅、机械化团、直升机大队、独立救援营、工程技术营和特护连等专业分队。这些分队一部分由俄联邦中央直接领导,另一部分则交与地方政府指挥。目前,民防军编制员额约为2.8万人。
民防军由俄联邦总统通过俄联邦民防主任(由联邦政府总理兼任)实施领导,平时由担任联邦民防第一副主任的紧急情况部部长实施具体指挥,转入战时编制后按俄联邦总统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挥。民防军与民防力量局是民防军日常活动的领导机关,它下属的民防参谋部是民防军的作战指挥机关。
地方民防组织:条块结合
除民防军外,俄罗斯还建有地方民防组织。俄地方民防组织是俄民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分市、区和工程项目两套系统组建,按隶属关系分为地区性民防组织和项目民防组织。在“块”管方面,俄联邦地方民防组织机构按行政领导体制逐级设立,直至居民小区一级。俄地方民防组织在莫斯科等每个地区和州设有指挥控制中心,同时,还建有若干个地区性中心,分散在莫斯科、圣·彼德堡、顿河罗斯托夫、萨马拉、叶卡塔琳娜堡、诺瓦西比斯克、契塔和卡巴洛夫斯克等城市,并在各地区、省、自治区、县和镇设有民防和应急司令部;在“条”管方面,俄地方民防组织设有民防参谋部和民防勤务部。其中,民防参谋部编有若干合成部队、分队和组,民防勤务部则编设了侦察、通信、医疗、三防、事故处理、社会治安、运输和物资技术保障等勤务部门,并在各加盟共和国、州地区和省编有30个搜索和营救服务分队。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地方民防组织由18-60岁的男性公民和18-55岁的女性公民补充。
地方民防组织与民防军共同构成俄罗斯的民防力量,民防力量在遂行任务时,也吸收武装力量兵团、部队和分队,政府部门所属的专业救援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各种机关(卫生、交通和其他)参加。武装力量地区防御部队在卫戍区和军营内遂行与民防类似的任务时,民防力量与其保持协同。
国家紧急救援组织:向外国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根据俄政府第1010号决议,俄罗斯于1995年组建了国家紧急救援组织,用于执行向外国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任务,其中包括参加联合国组织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1999年,俄成立了国家紧急救援组织活动组织处,负责其日常活动的管理工作。该组织为俄罗斯民防力量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其主要任务是:以全部或部分兵力兵器参加俄罗斯对外国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行动;应外国的请求和总统及政府的批准,参加消除国外紧急情况后果的任务;向国外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其下属机构主要包括:紧急情况部中央机关作战组、紧急情况部下属国家单一制航空企业、俄罗斯参与国际人道主义行动保障与协调署和紧急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空中机动应急保障组。
俄罗斯国家紧急救援组织负责根据政府的决定执行国外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任务,2001年,俄国家紧急救援组织人员开赴前南斯拉夫地区开展排雷工作,同年,该组织还向阿富汗派出救援队,执行运送紧急人道主义救援物资任务。
民防科研教育机构: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
为配合民防力量的建设和发展,俄罗斯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民防研究和教育机构,主要包括一所民防学院,一所全俄罗斯民防科学研究院,一所全俄监控与实验控制中心和若干训练中心。目前,这些科研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为俄罗斯紧急情况部训练一、二、三级和国际级救援人员,以及对其进行复训和提高救援人员技能水平;为俄罗斯紧急情况部、俄联邦其他各部委以及其他国家培养紧急情况救援人员、救援组织者和紧急救援问题专家;提高俄联邦和国外紧急救援人员、组织者和专家的技能水平,并对其进行复训;对救援人员进行鉴定,并对紧急救援事务及救援组织情况进行鉴定;参与制定和执行与紧急救援事务以及紧急救援组织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强各部门之间在专业人员训练与复训,以及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这些机构通过广泛开展医疗救护、消防、心理、专业(技术)、三防、通信、登陆、地形测量、山地及洞穴、水上、特种战术、空降、体能等训练和研究,为俄罗斯民防力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和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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