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高学校类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这次汶川大地震我们可以看到,最令人震惊,最令人悲痛之处莫过于学校倒塌后造成的大面积伤亡,总结一下,存在以下问题:一、学校内人员分布密集,因建筑坍塌造成的集中伤亡非常大,已成为震后救援活动的重点。
二、学校内人员大部分为儿童、少年等未成年人,面对突发灾害,对即将发生危险的预判、躲避及自救能力较差。
三、学校内的孩子们都是千百个父母的心头肉,他们是否安全对众多家庭的稳定乃至社会的稳定都至关重要。
四、学校里的孩子们是未来社会的栋梁,是整个社会保持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发生在这个群体的伤亡对当地社会经济的破坏是全面长期的。
因此本人郑重建议,修改《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将学校类建筑包括幼儿园等划为乙类建筑,设防类别同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在抗震设计中,地震作用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进行计算,抗震措施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这样做增加的土建成本其实并不大,是完全可行的。 最新的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是GB50223-2004,该规范的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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