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浅析
美国、加拿大、欧盟及其成员国德国、法国、英国等工业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都十分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均制定了专项法律和有关法规、行政规章,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形成了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由于各国在政治体制、管理历史和文化背景上的差异,因而负责特种设备的机构也不同。大部分国家把特种设备集中在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少数国家分散在几个部门进行管理,而且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美国,全国流动的气瓶、槽罐车和州际压力管道由联邦运输部监督管理;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由各州政府的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加利福尼亚州是工业关系部,纽约州等大多数州是劳动部。加拿大与美国的管理体制相近,气瓶、槽罐车和长输管道由联邦运输局管理;其他特种设备由各省管理,如安大略省是消费者与工商服务部。
在欧洲,欧盟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立法工作,欧盟委员会企业部的法规和标准分部(G分部)中的G3处负责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G4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压力设备;E6处负责客运索道。其成员国均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部门,如德国是劳动与社会秩序部;法国是财政与工业部;英国是工贸部。
我国香港地区由机电工程署负责电梯、客运索道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具有相关性,其工作的性质相同,监督方式基本类似,管理人员所学专业接近,技术资源可以共享,节约行政管理成本。
工业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逐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模式,各国大同小异,把涉及安全的主要因素均进行管理,对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修理、改造等环节提出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如美国加州,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措施是:设计文件经过检验师审核;制造按照ASME规范,取得制造许可证,制造过程中接受授权检验师的监督检验;锅炉安装接受授权检验师监督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取得运行许可后,才能投入运行;制造、安装过程中的监督检验和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为强制检验,由监察机构的检验师或其批准的检验师负责。
美国加州对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和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措施是:设计文件经过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工程师审查;制造安全部件必须通过型式试验;电梯安装之后应接受监察机构的检验;设备使用必须取得监察机构颁发的运行许可证;检验分为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新安装设备检验和在用设备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由监察机构批准的试验机构进行,新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由监察机构的安全工程师或监察机构批准的检验人员进行;修理改造前应按新装要求申报,改造后按新装要求检验。
其他国家的监督管理基本与美国类似。加拿大安大略省和我国香港地区设立了电梯安装单位许可制度,许可工作均与特种设备的其他环节一起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工业国家十分注重特种设备的法制建设,各国均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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