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奔奕奕 发表于 2008-8-17 17:58:40

水文化与环境照明

  水以不同的形式参与着人的日常生活,融入人的日常行为。随着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建设项目(如:城市文化广场、居住园区环境、戏水乐园等)的落成,将水以一种区别于其传统意义基础上的理念引入进来。把或静或动的水环境以文化形式参与到人的生活中,反过来也更多地鼓励人们参与到水的活动中去,形成特有的水文化。水边休憩,感受一份水的宁静;水中嬉戏,增添着人与水的亲切。
  光是这一水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成分,光环境与水环境的结合,构成着城市或社区新的人文景观。同时,也作为一种语言,传达着设计者及建造者的一份关切,一份提供给使用者、居住者的温馨与舒适。人与水的这种交互式参与及融合,对水环境中的照明设计提出了一定的难度:其一,要解决好水与光两个环境下在视觉感受上的协调与统一;其二,要处理好水与电本质上的冲突所引起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形成视觉感受下协调的水、光环境
  被后人尊为建筑照明领域先驱的理查德凯利(Richard.Kelly)认为视觉是一个处理信息的过程。视觉环境不仅仅是光学的有效表面的组合,人也不仅仅限于被动接受周围环境,而是接受过程中的一个主动因素,因为人们是根据视觉环境中不同的要求和各异的经历和期待来理解环境图像的。这种以视觉心理学为基础的照明设计概念要求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环境下光的各种效果和对人不同的视觉影响,提供最佳照明布置方案,选取光源与照明器。
  在流水与喷泉等动态环境中辅以静态照明布局可以帮助视觉捕捉动的路线;与音频信号同步调整光亮输出和光色变换的动态照明可以进一步烘托气氛,调动人的情绪;利用光线在平静水面上柔和的投影,可以为一天的忙碍提供一份休憩;亦可用突出重点的方式,使最佳景致脱颖而出,提供给视觉享受;还可以引入彩色光对气氛进一步加以渲染,但因彩色光具有强烈的感情特点,应注意恰当地选用,以免产生不好的效果。
  目前,在许多城市环境照明建设中存在着很普遍的光污染的现象,只有在利用资源、注重该环境下人的视觉感受、建造高质量与高节能的“绿色照明”的原则下,光环境才能真正成为构筑水文化的一部分。
  二、解决存在于水、电间的安全隐患
  存在于水中的种种电气隐患有如下几个方面:
  a?水下照明器的防护等级、防水、防腐性能b?线路安全保护措施c?线缆的选取、敷设与接口处理我国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364-7-701《建筑物电气装置》(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第七篇“特殊装置或场所的需要”的有关条款,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JGJ/T-16-92中增设14.8章节“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对游泳池和涉水池的水池及周围由于身体电阻降低和身体接触地电位而增加电击危险的安全保护做出了相关规定,并于14.8.4条中指出“喷泉、喷水池、装饰展览池等亦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具体可参照本章14.8节所规定的内容执行”。该规定中对地上水池、地下水池的防护区域的划分见下图: 在各区内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至少具有以下保护等级:
  在0区内:IPX8(灯具无限期地沉没在指定水压状态下, 能确保不因进水而造成损害)
  在1、2区内:IPX4(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进入灯具造成损害)
  按该规定,在0区内只允许用标称电压不超过12V的安全超低电压供电,其安全电源应设在2区以外的地方;在1区内用电器具须由安全超低电压供电或采用Ⅱ级结构的用电器。以上两点在室外大型喷泉项目的实施上存在着因负荷容量大、照明器数量多而产生的很大困难。在确定无法解决超低压供电的情况下,该区域内采取与接地装置相连的等电位联结措施及线路的漏电保护措施(IΔn≤30mA)则必不可缺。另外,在新一代光源中,末端发光系统配置水下型终端可用于室外喷泉水下照明,其安全性能优于普通水下照明系统,并宜于维护,无漏电危险。
  在2区内用电器具可以是:
  a?Ⅱ级b?Ⅰ级,并采取漏电保护措施,其动作电流值IΔn不应超过30mA c?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在0区内各用电器具(水泵、水下照明器)均选用设备自带的潜水型电缆配线至0区以外区域进行接线,接口处绝缘处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2.3.1条“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接线箱体做好密封处理。线缆在水下如为明敷设,则应尽量做到隐蔽及牢靠的紧固。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果有刚曾提到“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城市格局急剧变化,已经从过去的功能型转化为景观型。以灯饰为例,如今的城市已不仅仅满足于简单的亮,而是开始要求美”。环境照明已被推至前所未有的重视地位,设计人员有更大的责任为城市、为居住者奉献一个宜人、典雅、更富个性、创意新颖而且安全程度高的水文化与光环境。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光线与照明——建筑的第四维空间》
来源:中国建筑电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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