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空调使用新规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透露,我国汽车空调将实行整体淘汰计划,即淘汰那些使用破坏臭氧层物质的空调器。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汽车必须全部停止装备以氟氯化碳CFC——12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器。臭氧层被破坏是当今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国际社会于1989年制定了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于1991年6月加入该议定书,对国际社会承诺逐渐削减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氟氯化碳、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等。根据议定书要求,这些物质应在2010年之前全部停止生产和使用。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了有效按期实现这一淘汰目标和任务,我国汽车行业工作组在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已制定出“中国汽车空调行业替代技术方案”,且这一方案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公认的最佳的和行之有效的淘汰技术路线。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委托中国汽车认证委员会制定汽车空调器认证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以后,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HFC——134a的空调器才能发给认证证书和标志,准予用于新车配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