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定工程造价合理浮动范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根据现行的计价标准和费率标准,测算企业个体合理的成本差异,日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针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低价竞标的严峻态势,拟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因素合理浮动区间(2005)》。据悉,该文件明确规定,在工程造价构成中利润率不得低于0 %。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现行的计价标准和费率标准反映的是当前深圳市的社会平均水平。由于企业的个体差异以及市场竞争的原因,实际工程中表现出来的个案水平会有所差异。该《浮动区间》就是深圳市以现行的计价标准和费率标准为基础,测算完成的个体合理差异分析。
据了解,《浮动区间》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单价以及有关费率。根据文件,人工消耗量低于现行消耗量标准的5%,总体材料消耗量低于现行消耗量标准的1%,机械台班消耗量超过10% 的,除非有合理的解释,否则都有可能低于工程建造成本。关于工程造价中的利润构成,《浮动区间》规定,仍参照目前《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中确定的利润计算公式。考虑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浮动区间》将利润率合理浮动区间的下限设为0 %。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人员同时也表示,《浮动区间》仅供投标报价和评标时参考,具体工程的标底应当依据计价标准和有关推荐费率进行编制,以反映一般情况下平均的造价水平,不宜按照《浮动区间》调整标底价格。另外,《浮动区间》是按照一般情形测算的,由于工程存在个体的特殊性、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差异、工程标底的计算可能存在偏差等一些复杂的因素,因此个别工程的造价构成因素的合理浮动区间仍将存在差异。另外,当形成投标报价的某组成因素低于相应合理浮动区间的下限时,如无合理的解释和足够的依据,相关费用的报价将有可能低于工程建造成本。但综合评判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时,不应以某一因素低于成本而判定总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而应当综合分析,进行评判。
据悉,该《浮动区间》还将根据行业经营状况、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各种市场因素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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