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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湿地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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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ituita 发表于 2008-8-19 21: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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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它是地球上水陆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具有巨大的资源潜力和环境、社会、经济功能,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改善环境、控制污染、保护物种基因多样性、美化环境和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其它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享有 “地球之肾”和“生命摇篮”之美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湿地不同程度的遭受破坏,导致湿地不断萎缩退化,环境功能与生物多样性逐渐衰减,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泥沙淤积等环境问题使湿地及其功能处于严重威胁之中。保护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1、中国湿地概况
  中国地处太平洋西岸,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盛行东亚季风,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特别是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雨量丰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100mm以上)。由于水热条件优越,中国生物资源极其丰富,生态系统具有高度多样性,是各种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总面积约6594万公顷(不含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湿地的10%,居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一位,具有类型多、绝对数量大、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等特点。在众多的湿地中,以河流湿地、河口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海岸滩涂、浅海水域、水库、池塘、稻田等湿地类型为主。天然湿地(不含河流湿地)约为2594万公顷,包括沼泽约1197万公顷,天然湖泊约910万公顷,潮间带滩涂约217万公顷,浅海水域270万公顷;人工湿地约4000万公顷,包括水库水面约200万公顷,稻田约3800万公顷,稻田是我国河流湿地之外的最大的湿地类型。目前,按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标准,我国现有173片国家级湿地,并有21处湿地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这些湿地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湿地的主要功能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湿地的水陆过渡性使环境要素在湿地中的耦合和交汇作用复杂化,它对自然环境的反馈作用是多方面的。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如食物、原材料和水资源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它能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控制污染、消除毒物、净化水质,是自然环境中自净能力很强的区域之一,它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蓄滞洪水、涵养水源、补充地下水、稳定海岸线、控制土壤侵蚀、保墒抗旱、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 1 湿地的生态功能
  湿地的生态功能主要体现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维护、调节河川径流和气候等方面。一是保护生物和遗传多样性。湿地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湿地植被具有种类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特点,许多的自然湿地为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特别是水禽提供了必须的栖息、迁徙、越冬和繁殖场所。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具有商品价值的物种,均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保存完好的自然湿地,许多野生动物将无法完成其生命周期,湿地生物多样性将失去栖身之地。同时,自然湿地为许多物种保存了基因特性,使得许多野生生物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生存和繁衍。因此,湿地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生物超市和物种基因库。二是调蓄径流洪水,补充地下水。湿地在控制洪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等方面的功能十分显著,是其他生态系统所不能替代的,湿地是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湿地还可以为地下蓄水层补充水源,三是调节区域气候和固定二氧化碳。由于湿地环境中,微生物活动弱,土壤吸收和释放二氧化碳十分缓慢,形成了富含有机质的湿地土壤和泥炭层,起到了固定碳的作用。湿地的水分蒸发和植被叶面的水分蒸腾,使得湿地和大气之间不断进行了能量和物质交换,对周边地区的气候调节具有明显的作用。四是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
  许多自然湿地生长的湿地植物、微生物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吸收和化学合成与分解等把人类排入湖泊、河流等湿地的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和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湿地在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上的强大功能使其被誉为“地球之肾”。 五是防浪固岸的作用。湿地中生长着多种多样的植物,这些湿地植被可以抵御海浪、台风和风暴的冲击力,防止对海岸的侵蚀,同时它们的根系可以固定、稳定堤岸和海岸,保护沿海工农业生产。
  2. 2 湿地的经济功能
  一是提供丰富的动植物产品。湿地提供的水稻、肉类、莲、藕、菱、芡及浅海水域的一些鱼、虾、贝、藻类等是富有营养的副食品;有些湿地动植物还可入药;有许多动植物还是发展轻工业的重要原材料,如芦苇就是重要的造纸原料。二是提供水资源。湿地是人类发展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我国众多的沼泽、池塘、溪流、河流、湖泊和水库在输水、储水和供水方面发挥着巨大效益,其它湿地,如泥炭沼泽森林可以成为浅水水井的水源。三是提供矿物资源。湿地中有各种矿砂和盐类资源。湿地可以为人类社会的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包括食盐、天然碱、石膏等多种工业原料,以及硼、锂等多种稀有金属矿藏。中国一些重要油田,大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湿地的地下油汽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意义重大。四是能源和水运。湿地能够提供多种能源,湿地通过航运、电能为人类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约有10万公里内河航道,内陆水运承担了大约30%的货运量。
  2. 3、湿地的社会功能
  湿地为人类提供了集聚场所、娱乐场所、科研和教育场所,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和巨大的景观价值。长期以来,由于湿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一直以来是人类居住的理想场所,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祥地。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都分布在湿地地区,壮观秀丽的自然景色使其成为生态旅游和疗养的胜地。城市中的水体在美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有些湿地还保留了具有宝贵历史价值的文化遗址,是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场所。湿地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和遗传基因等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对象和实验基地。湿地保留的过去和现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价值。
  3、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湿地围垦、淤积、过度开发利用及各种污染严重,天然湿地急剧减少,湿地功能和效益不断下降,湿地资源保护面临严重威胁,对湿地的水生态环境也造成很大影响。
  3.1盲目的湿地开垦和改造使湿地面积萎缩、水资源生态调蓄功能减弱
  盲目的进行农用地开垦、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和城市开发占用天然湿地直接造成了中国天然湿地面积消减、功能下降。湿地面积减少使湿地调节径流的功能大大下降,水旱灾害频繁。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湿地开垦面积达1000万公顷,现存天然湿地仅占国土面积的3.77%.全国围垦湖泊面积达130万公顷以上,由于围垦湖泊而失去调蓄容积350亿立方米以上,因围垦而消亡的天然湖泊近1000个。围垦恶化了湖区的水情,直接减少了对江河供水调蓄的容积,使洪水出现频率升高;而广大圩区的涝渍水反而还要向河湖排放,又加大了江湖调蓄压力,更增加了洪涝灾害风险,已经成为制约湖区经济发展的心腹之患。围垦与湿地用途的改变,还使水生生物丧失了栖息空间,渔业生产、湿地经济植物的种植失去了发展场所,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也相当严重。
  3.2生物资源过度利用,使湿地的生态失去平衡
  中国重要的经济海区和湖泊,酷渔滥捕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使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很大的破坏,而且也严重影响着这些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着其它水生物种的安全。中国许多海域的经济鱼类种类日趋单一、种群结构低龄化、小型化。在内陆湿地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如白鳍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江豚已成为濒危物种,长江鲟鱼、鲥鱼、银鱼等经济鱼种种群数量已变得十分稀少;湿地水禽由于过度猎捕、捡拾鸟蛋等导致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中国的红树林由于围垦和砍伐等过度利用,天然红树林面积已由50年代初的约5万公顷下降到目前的1.4万公顷,已经有72%的红树林丧失。红树林的大面积消失,使中国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处于濒危状态,同时使许多生物失去栖息场所和繁殖地,也失去了防护海岸的生态功能。
  3.3湿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使生态环境用水得不到保证,引发许多生态问题
  因过度从湿地取水或开采地下水,使西北、华北的部分地区湿地水文受到威胁。西北地区如塔里木河、黑河等重要的内流河,由于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下游缺水,大量植被死亡,沙进人退。近年来,黄河水量干枯的趋势加剧,1997年利津水文站累计断流天数达22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2%,严重影响了下游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国西部地区的湖泊也因上游地区超负荷的截水灌溉,而导致湖泊萎缩,水质咸化。
  在水资源利用中,我国农业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70%,但水的利用率却相当低,只有20%-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利用率水平;此外,传统的灌溉方式往往还导致土地的次生盐碱化。我国的工业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20%,在工业生产中,中国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值耗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工业循环用水率很低,淡水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一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既降低了水的利用率,又污染了湿地。
  3. 4湿地污染加剧,严重危害湿地生态系统
  污染是中国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等不仅使湿地水质恶化,而且对湿地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目前许多天然湿地已成为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承泄区。我国江河湖泊的污染十分严重,根据《200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在12.3万公里评价河长中,Ⅳ类水河长占12.2%,Ⅴ类水河长占5.6%,劣Ⅴ类水河长占17.5%.松辽河片、海河片、黄河片、淮河片污染严重,水质较差。在评价的24个湖泊中,有 6个湖泊部分水体受到污染,12个湖泊水污染严重。在评价的196座水库中,水污染极为严重的劣Ⅴ类水质水库有8座,丧失了基本使用功能。
  近年来,近岸海域水体也污染严重,总体呈继续恶化趋势,因水质污染和过度捕捞,近海生物资源量下降,近海海水养殖自身污染日趋严重。其中,尤以无机氮和无机磷营养盐污染最为严重,超标面很广,局部海域油类污染也较为严重,不仅破坏了海滨景观,也直接造成了生物多样性丧失。
  稻田等人工湿地由于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产品,已成为湿地的面污染源,进而影响了内陆和沿海的水体质量。
  中国酸雨主要分布于西南、华中、华东、华南地区,中心区域酸雨年均pH值低于4.0,酸雨率在90% 以上。由酸雨造成的天然水体酸化现象,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3. 5水土流失加剧,泥沙淤积日益严重,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62万平方公里,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全国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面积达1.35亿公顷,约占草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每年还在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长期以来,一些大江、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的森林资源遭到过度砍伐,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影响了江河流域的生态平衡,河流中的泥沙含量增大,造成河床、湖底、水库淤积,湿地面积不断缩小,功能衰退。根据全国实测河流泥沙资料分析,平均每年约有12亿吨泥沙量淤积在外流区下游平原河道、湖泊和水库中,或被引入灌区以及分洪区内。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及东北地区洪涝灾害频繁,与这些地区湿地水文发生的变化、湖泊拦蓄洪水功能下降有着直接关系。
  水库是中国重要的人工湿地,目前其泥沙淤积的状况也已令人担忧。自1949年以来,中国已建成8.4万座大中小型水库,库容在4600亿立方米以上,现已淤死1000多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0-300亿元,如果把造成发电、灌溉、养殖、航运等损失计算在内,损失更加惊人。
  3.6海岸侵蚀不断扩展,湿地破坏严重
  海岸侵蚀在中国滨海湿地区是较普遍的问题,尤其在中国南部海区更为明显。海浪、潮流、飓风、植被破坏、开采矿物和砂石是造成海岸侵蚀的主要因素。在沙质海岸区,由于采挖建筑用沙,已使许多良好的沙质海岸遭受破坏,海岸侵蚀加剧。一些沿海湿地的破坏,使许多沿海城镇受到海水严重的侵蚀和渗透。
  3.7湿地退化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
  湿地不合理开发利用破坏了水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严重下降。我国已有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长江中下游湿地区域内的洞庭湖湿地因围垦和过度捕捞,天然鱼产量持续下降,洪湖湿地鱼类从40年前的100余种降为现在的50余种。地处青藏高原湿地区域内的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半咸水湖,人类活动逐步引起水体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鱼类资源锐减,从而影响鸟类和兽类的食物来源,同时,对湿地内的鸟类进行过度猎捕,特别在迁徙季节进行猎取,导致水禽种群数量大大减少。
  另外,对湿地的保护管理也远远跟不上,管理较为粗放,管理机构不健全,法制体系不完善,缺乏管理协调机制,管理水平落后。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还较为淡薄,湿地保护经费短缺,监测网络、监督体系、评价制度也不尽完善,严重制约我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以上湿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造成湿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原因,又有人为因素,但主要是人类活动的严重影响。自然变化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变影响往往是相当巨大的和不可逆转的,如暴雨洪水、气候干旱,风浪侵袭等。人为因素主要发生于人类对湿地过度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如湿地的无序开垦和改造、森林资源的过度砍伐,污水乱排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改变自然的能力也越来越强,相应对自然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生态破坏、水污染、物种灭绝等等,全球气候变化等都与人类的活动有关。
  4、湿地保护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中国湿地保护诸多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自然保护区管理亟待加强。中国已在一些地区建立了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但目前中国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尚不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布局、类型尚未进行湿地保护空缺分析评估,禁猎、禁渔、禁伐等其他保护形式发育不足,湿地自然保留区域相对偏少。现有保护区的管理还很薄弱,管理水平不高,设备、资金缺乏,影响了湿地自然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4.2法制体系不完善。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湿地保护的条款比较分散,且不成系统,无法可依或法条相互交叉、重复的情况并存,难以很好发挥作用。在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执法人员不足,缺少必要的技术装备以及交通、通讯等设施,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4.3缺乏湿地管理协调机制。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牵涉面广、部门多,至今尚未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因在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目标不同,利益不同,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湿地的科学管理。
  4.4监测体制不完善。缺乏对资源和土地利用后的湿地生态变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监测。对污染监测,在布点的数量、测定的时间等方面都未能达到要求,而且不同部门在使用的监测方法、设备上也存在差异,监测标准尚不统一。此外,在信息利用方面也存在着已有的湿地基础信息,包括数据、参数等标准不统一,难以实现信息成果共享;部门、单位之间尚缺乏资料共享机制。
  4.5湿地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对湿地做出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即使有的地方对湿地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由于缺乏科学统一的湿地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未能达到评价的目的。长期以来,中国湿地研究、监测、保护、利用工作缺乏统一的湿地效益评价指标,所采取的观测和研究方法也不一致,因此,对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系列分析比较困难;加之以往对湿地功能和效益的评价大多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系统、定量的研究,对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价值评估的研究开展得也比较少,满足不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和准确评价的要求,极大地影响了对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4.6基础研究薄弱,技术水平落后。目前湿地保护的基础研究还非常薄弱,特别是对湿地的结构、功能、演替规律、价值和作用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制约了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进行。全国从事湿地研究的人员很少,人才严重缺乏。同时湿地保护、管理的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缺乏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
  4.7投入资金缺乏。资金严重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湿地调查、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污水治理、湿地监测、湿地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短缺,使许多湿地保护项目和行动难以实施,已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不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必要的湿地基础研究难以进行。
  4.8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滞后。湿地保护是一项新兴事业,目前全社会还普遍缺乏湿地保护意识,对湿地的价值和重要性缺乏认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都不够。因此宣传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是中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5、湿地与水生态环境的关系
  湿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样化丰富、生产力很高的一种重要的生态系统,它处于陆地生态系统(如森林和草地)与水生生态系统(如深水湖和海洋)之间,是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带。由于水和陆地表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使湿地生态性质具有水陆过渡性,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生物群落结构具有复杂性,生态系统功能具有多样性。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环境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性的发源地,无数种类的动植物依赖湿地生存。它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湿地在调节地球生物圈中大气成份平衡、促进淡水良性循环、涵养水源,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和洪水径流、蓄洪防旱、促淤造陆、除解污染物、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化、控制土壤侵蚀、补充地下含水层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其中生态系统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其特征是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系统外部之间存在着能量的流动和由此推动的物质的循环。
  湿地与水生态环境直接相联、密切相关,水文要素特别是水是湿地与水生态环境之间联系的纽带,它既是湿地属性的决定性因子,也是水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因子,湿地是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织部分,水生态环境是湿地的重要支撑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也就没有健康完整的湿地。没有健康完整的湿地,就不会有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湿地是保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保护水生态环境是保护湿地的前提和保证,湿地的破坏和丧失,将直接影响水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湿地的安全,健康的湿地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否则,不但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而且将会受到大自然的强烈报复,因此,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相互依托,休戚相关。
  6、湿地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湿地不仅具有强大的社会经济功能,而且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促淤造陆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出发,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把湿地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建立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采取宣传、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工程等各种手段和有力措施,实行统一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保护,充分发挥湿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态度和政府的重视程度是湿地保护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些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极为不利,目前,社会广大公众对湿地的重要性尚认识不足,湿地保护意识仍较为淡薄,尚未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湿地的功能、效益和巨大作用,宣传国家保护湿地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宣传保护湿地的科普知识,宣传保护湿地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保护湿地的有关活动。对保护湿地好的典型要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对肆意毁坏湿地的典型案例要敢于公开曝光,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遏制不利于湿地保护的行为,充分认识湿地在生态建设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大力营造保护湿地光荣,破坏湿地可耻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保护湿地的良好习惯,把保护湿地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全社会共同努力,打造湿地的美好明天!
  6.1 坚持“五项”原则,实行科学保护
  6.1.1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湿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以及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的关系,严格遵守自然经济规律,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湿地,坚决消除盲目无序的掠夺式开发利用,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保护,保证湿地健康。
  6.1.2坚持人与湿地和谐共处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湿地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要携手并进,共同努力,还湿地的美好春天。
  6.1.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当代与未来,眼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保持可持续发展。
  6.1.4坚持生态效益为主,各种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正确对待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用水和生活、生产用水的关系,要以资源环境定发展,使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6.1.5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保护,保护和恢复相结合,除害和兴利并举的原则,正确处理自然保护和治理修复的关系,治理与管理的关系,恢复并保持完整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
  6.2构建完善“五大”体系,加强湿地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
  6.2.1组织管理及保护监督体系
  湿地是一种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生态系统,湿地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性强、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行业,关系多方的利益,需要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中央和地方自上而下都应建立强有力的湿地保护组织管理系统和有效的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探讨湿地的合作共管等新型综合管理途径,鼓励并引导当地居民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通过部门间的联合协作,采取协调一致的保护行动,要特别加强湿地及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有效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同时,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合执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大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论证、审批并监督实施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坚决制止过度和不合理地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肆意侵占和非法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凡以湿地为对象的各类开发活动和开发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河源区和上游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干旱区、国家保护动植物的栖息分布区,以及对区域生态和气候具有重要影响的湿地进行破坏性的开发活动,杜绝保护区内偷猎现象,保障珍稀水禽的生境安全。对于因地制宜利用湿地资源的开发项目,也要严格管理,把开发利用的强度限制在生态系统可承受的限度之内,使其得以可持续利用,并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群众团体、研究机构乃至全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管理、监督和协调,维持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良好秩序,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当前,湿地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中国湿地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气候变化、跨国流域的水文系统等都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对湿地的关注,我们在履行《湿地公约》国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全面宣传介绍中国湿地保护工作以及湿地保护优先项目,通过双边、多边、政府、民间等合作形式,全方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资金,开展湿地优先保护项目合作。
  6.2.2政策法规体系
  我国有关湿地保护的法规还不尽完善,应尽快制定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的全国性专门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级、各行业的机构权限以及管理分工,规定管理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和程序等,为从事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者、利用者等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并将湿地、水资源的综合管理、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利用规划、国际公约等与湿地立法协调一致,使湿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同时,要尽快制定完善国家湿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在国土资源利用的整体经济运行机制下,逐步建立完善鼓励并引导人们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限制破坏湿地的经济政策体系。如湿地开发和利用中的有价补偿利用及生态恢复管理的政策;将水资源与湿地保护有效结合的经济政策;提高占用天然湿地的成本;制定天然湿地开发的经济限制政策和人工湿地治理、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建立鼓励社会与个人集资捐款以及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机制等。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在部门发展中优先注意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在投资、信贷、项目立项、技术帮助等方面解决政策引导问题,保证湿地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
  6.2.3工程体系
  湿地保护工程是保护湿地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证,要从我国湿地的实际出发,根据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护和恢复并举、全面保护和示范优先等原则,在全面规划全国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社区建设、生态旅游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湿地,尤其是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及其湿地功能区进行重点保护建设,在一些典型和急需的湿地区域优先安排保护、治理和恢复示范项目,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从2004年到2010年,除划建90个湿地保护区外,国家还将投资建设湿地保护区225个,其中重点建设国家级保护区45个,建设国际重要湿地30个,恢复71.5万公顷湿地以及38.3万公顷野生动物栖息地。到2030年,中国将完成湿地生态治理恢复140万公顷,建成53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713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80个,90%以上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使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在加强我国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和监测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采用系统工程和综合治理的方法,加快湿地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如期完成。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抢救性保护,在湿地生态脆弱地区抢救性地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抓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指导全面的湿地保护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把湿地保护纳入本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湿地保护,创造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6.2.4科技和监测评价体系
  加强湿地的科学研究是认识和了解湿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在湿地基础研究方面相当薄弱,家底不清、对湿地的许多特征尚不甚了解,要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全面、深入、系统的了解中国湿地类型、特征、功能、价值、动态变化等,为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科学基础,并建立湿地质量、功能和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湿地对外界胁迫的反应特点、能力、范围和阈值,挖掘湿地资源开发潜力、阈值与生态风险分析,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与交流,制定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的总体保护规划,分步实施,引进、推广先进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控制等技术,大力提高湿地保护的科技水平。
  为了科学利用和保护湿地资源,要全面查清中国湿地资源现状,以流域为单元,认真搞好湿地保护规划,并对全国湿地进行分类评估,构建全国湿地资源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和全国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对湿地水质变化、地下水位、植物群落、土壤养分的变化及土壤退化的情况等进行监测,以及时评价湿地生态变化状况,将湿地水文变化控制在其阈值内,通过监测网络的运行,掌握各类湿地变化动态、发展趋势,定期提供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并建立天然湿地补水的保障机制、湿地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审批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实行湿地开发生态影响和环境效益的预评估;开展有关湿地环境影响的评价理论和方法的科学研究。通过调查、监测、评价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我国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确定每类湿地可承受的最大开发利用限度,确定中国可优先利用的重要经济类型的湿地资源、划定利用类别、确定湿地合理利用开发强度及方法,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相应规划,试行天然湿地资源开发许可制度,及时掌握湿地变化动态,为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6.2.5投资保障体系
  湿地保护是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因而其投入也具有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政府投入是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各级政府要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国与各地区的实施。同时,还要广泛地争取国际援助,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向湿地保护投资,规范地利用社会集资、个人捐助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为湿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投资保障。
  6.3以湿地保护为核心,加强“三大”管理,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6.3.1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科学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保证生态用水
  水是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淡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但可利用的量只有40%-50%,人均水量是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在世界排名第109位。因此,要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认真搞好水资源调查规划,明确初始用水权,科学确定层层落实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水价,多种措施并举,加强水资源管理,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优化配置科学保护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生态水利建设,兴建分洪蓄水工程,实现排洪与蓄水相结合,保证充足的水量与水质来维持湿地的存在和湿地的环境功能。不断调整用水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普及现代节水技术,以水定发展,保持水资源供需平衡,加强水资源开发对湿地生态环境及与之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影响预测、监测,建立最优的河流水量分配方式,以维护流域的重要湿地自然状态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研究并推广科学的水资源利用方式,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用水,保证生态用水需要。
  6.3.2加强水环境管理,依法防治污染,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保证湿地健康和饮水安全。
  水环境不仅可以提供水资源、生物资源、旅游资源等,还有发电、航运、排水等许多功能。由于人类活动的严重影响,使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要坚持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人类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价,认真分析对湿地构成威胁、破坏和污染的因子和来源,研究评价开垦、围垦、大型工程及其他活动对湿地资源、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人为的破坏性活动,避免人为的大规模的破坏湿地生态系统,更好的利用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并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制订实施水环境质量标准,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河流的稀释自净能力及环境容量,严格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达标管理、总量管理,加强各类湿地的污染控制和防治,有计划治理已受污染的海域、湖泊、河流,并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治理标准。对排污超标的部门、企业和单位予以约束和处罚,并限期整改。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消耗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减轻农药和化肥对湿地的危害。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坚决实行关、停、并、转、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立污染补偿机制,对因开发利用造成的湿地环境破坏问题,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修复。从源头和过程上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切实加强水环境污染的控制与防治,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
  6.3.3加强生态保护管理,打造绿水青山,保证生态和粮食安全。
  湿地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大作用,许多生态功能就是通过湿地系统功能体现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它的破坏在许多情况下往往不可逆转,即使经过治理使其恢复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为了眼前和局部利益而使湿地资源遭到破坏,会遭到自然界的残酷报复并蒙受巨大损失,这种报复甚至殃及子孙后代。为了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保护有限的湿地资源,我们必须尽早尽快行动,加强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农业,大力营造生态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改变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土地利用方式,对退田后的湿地应积极建立保护区、禁猎区或生态治理区,明确土地经营权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权,实行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彻底杜绝矿山尾矿、矿渣、废石、废水的乱排放,防治地质、海洋灾害对湿地造成的危害,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科学的规划,建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协调管理机制,以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实现在统一规划指导下的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分类管理,开展退化湿地恢复、重建的示范区建设,发展特种水产品养殖和湿地农业新品种种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证生态和粮食安全。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建立各种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资源的有效措施之一,我们要以各种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挖掘湿地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进一步促进湿地保护。截止1999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湿地保护区260处,保护面积约1600万公顷。许多湿地山水秀丽、水、洲纵横交错,芦荡深幽,百鸟翔集,湖光山色,水乡泽国,鸟语花香,妙趣横生,令人心旷神怡,兴致盎然,流连忘返。它是人们旅游的最佳选择,也是人们认识自然、享受自然、回归自然的理想场所,现生态旅游已方兴未艾,它不仅发展了旅游经济,带动了相关行业,而且也促进了湿地保护。
  湿地生态旅游通过自身的行动和宣传教育作用,提高了广大公众热爱自然、保护湿地的意识,也使湿地保护有了经济来源和支撑,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更进一步加强了湿地管理,还可帮助当地群众就业和脱贫致富,另外,湿地生态旅游为了吸引更多游览观光的游客,千方百计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从而更加注重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也限制了对资源的掠夺性的开发,使湿地保护更加规范有序,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真乃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应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认真制订旅游开发规划,建立湿地生态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和湿地公园示范区,确保对湿地环境保护的投入,还要重视社区参与湿地生态旅游,加强人才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湿地生态旅游事业和湿地保护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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