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收藏

[河北]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563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23-12-01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qingyun 于 2023-12-1 18:00 编辑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0〕553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冀建质〔2010〕553号
发布日期:2010-11-26
执行日期:2011-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45元/工日调至58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40元/工日调至52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0元/工日调至39元/工日。清、借工价格由45元/工日调至67元/工日。
  二、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三、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中,综合用工单价的调整按本次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2011年1月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五、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郑重声明:本站属技术交流,非赢利性网站。
本站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建筑在线”立场无关。
涉及政治言论一律删除,请所有会员注意. 本站资源由会员从网上收集整理所得,版权属于原作者。
本站所有资源是进行学习和科研测试之用,请在下载后24小时删除
本站出于学习和科研的目的进行交流和讨论,如有侵犯原作者的版权
请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即做出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答复,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