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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设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造价控制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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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e369 发表于 2008-8-18 11: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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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指监理单位以工程承包合同价为目标,对承包方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监理活动。项目监理机构要牢牢抓住一个“牛鼻子”——工程造价控制。现阶段各项目监理机构普遍存在两个误区:
  1、认为工程造价仅仅是计量专业工程师的事,工程造价控制与一般监理人员特别是现场监理人员无关。
  2、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仅仅是工程费用的计量和支付。
  我认为存在上述认识的原因在于现阶段监理人员对于工程造价真正熟悉的不多,理解透彻的就更少了,故畏难情绪较大。同时监理机构中计量专业工程师与现场监理沟通不足,各自为政。计量专业工程师大多很少深入到工地一线或因大量的内业资料需要审核等客观原因而抽不出时间、分不出身来。故与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有脱节。另外监理人员的角度与视野过于狭窄,不能系统、全面、宏观的看待费用与质量相辅相成的关系。
  本人认为三大控制目标中,质量控制是根本,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最终都是成本和效益。承包商完成一项工程最终还是为了利润,能赚到钱。因此,通过造价控制质量,行使计量支付签字权是监理人员的一项最关键的权利。同时也是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只要我们抓住了工程造价这个牛鼻子,就会在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控制中基本稳操胜券了。造价控制不仅是计量专业工程师和总监的事,也是实实在在具体到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工作的事情。
  同时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不光是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更重要的是对合同的管理,对风险的管理。即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本人所在的国道213线郎川公路L合同段建设项目中,合同价为3900多万,其中的软基换填变更增加达700多万,增加率约18%。造成了业主后期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当然,造成费用增加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业主和监理方造价控制的方面,更在于设计深度、设计审查及地勘资料的不足与欠缺。但是结合现在实行的最低价中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在投标报价时牺牲价格以取得标的,而在施工中通过变更、索赔等额外费用赢利的不平衡报价策略。这样就使得合同价的管理更加困难和烦琐,如果不仔细谨慎就让承包商钻了空子,突破了原来的预算,带来了工作中的不利影响。
  要解决以上的问题一是计量专业工程师应该主要依靠现场监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完工情况数据。因为绝大多数监理项目中采用的是承包人计量,监理部计量专业工程师审核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模式。可以想见计量专业工程师的日常工作是相当烦琐的。而现场监理工作在施工工地现场,熟悉每天工地上发生的情况是他理所当然的“强项”。否则就是他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是失职。因此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理的作用,在控制施工过程质量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同时,采集与费用监理有关的数据。监理部计量专业工程师应与现场监理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对工地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检查。并明确各自费用监理各环节的职责。用制度保障费用监理目标的有效实施。这也是评价一名监理人员合格与否的标准之一。
  二是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拓展知识面和视野。学习一些项目管理、造价管理的知识。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和观点处理与费用监理有关的事务。比如对变更,要从变更的可行性、对设计、施工影响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同时及时更新知识,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理论与实践的宣传和培训,澄清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目前的工程预算已经发展到以2003国标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定额计价。这也是适应市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求,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实行最低价中标,但不是低于成本价。而是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给出一个合理的有竞争力的利润空间以争取标的。因此,在有的项目上认为实行了最低价中标就可以牺牲质量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也是没有依据的。在质量上是没有讨价还价理由的。
  三是熟悉图纸、公路施工技术规范和工地现场情况。要预先对设计不明确、地质资料不齐全的地方作到心中有数。并提出对变更设计的审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在变更发生时对于变更单价包容程度按施工作业工序和内容进行工、料、机分析,以确定合理的变更单价。对变更数量进行严格审查。
  四是坚持到工地现场核对变更工程施工前、施工后的情况,作好原始记录,以审查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监理部计量专业工程师准确计量、支付提供可靠依据。总之,我认为只要监理机构中监理部计量专业工程师与现场监理通力合作,群策群力,提高思想认识。就一定能圆满完成并做好施工监理造价控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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