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线槽配线质量管理
塑料线槽配线质量管理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干燥室内的电气照明明配线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塑料线槽:由槽底、槽盖及附件组成,它是由难燃型硬聚氯乙烯工程塑料挤压成型,严禁使用非难燃型材料加工。选用塑料线槽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型号、规格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氧指数不应低于27%。以上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敷设导线的线芯最小允许截面:铜导线为1.0mm2;铝导线为2.5mm2。
2.1.3螺旋接线钮:应根据导线截面和导线根数,选择相应型号的加强型绝缘钢壳螺旋接线钮。
2.1.41C安全型压线帽请见3—8、2.1.5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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