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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家庭装修:税款转嫁消费者将被严惩

工程问答 工程问答 485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08-08-17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对把应纳税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家装公司,地税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取得装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才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业主只需支付装修费用,没有替装修公司纳税的义务。
  据初步测算,本市基本住宅平均每平方米装修费用为500元左右。即使不考虑二次装修,市民家庭装修装饰方面的消费在2004年也达153亿元之多。然而家装行业近两年的税收却是每况愈下,不仅个人所得税纳税户数增加不多,而且税款额也未见增长。2004年,本市家装行业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有2378户,缴纳税款7881万元。而在去年同期,本市家装行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数虽然小有增加,但是缴纳的税款却比上一年少了近1600万元,与家装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明显不符。
  税务部门经调查发现,装修市场普遍存在装修公司把税款转嫁到业主身上的现象,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打击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比如,有的装修公司对索要发票的消费者明说,要发票就得业主掏税金。有的装修公司还在结算总金额的旁边特意标明“以上价格不含税金”,签家装合同时称税款要由业主自己支付。还有的装修公司为了逃税,甚至采取开具假发票的手段敷衍业主。
  针对这些问题,地税部门除了对税款转嫁业主、使用假发票的装修公司进行严厉处罚之外,正在考虑把餐饮、服务业实施有奖发票的做法引入家装行业,并委托物业公司和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在新楼盘大规模收房、家庭装修比较集中的时间段,税务机关还将向小区派驻税务人员,与工商、物业管理等部门共同完成对家装公司的管理和征税。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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